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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华遗留化学武器至今仍然对中国民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威胁

中新网12月13日电《日本新华侨报》近日发表文章称,日本侵华遗留化学武器仍对部分地区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中国的地区。日方应充分关注日军侵华遗留化武案,切实履行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有关备忘录中的承诺和责任,赔偿所有受害者,销毁中国境内的化武尽早。所有剩余的化学武器。

文章节选如下:

12月5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就日本侵华战争期间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的主张,开始法庭陈述和控辩双方的辩论。

据日本《每日新闻》报道,这起赔偿案是由中国吉林省两名分别为19岁和15岁的少年提起的。两名来自中国吉林省的中国少年,就日本侵略者和占领者在战争期间遗留的化学武器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日本侵华战争遗留下来的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的产物,也是今天日本侵华战争历史留下的伤痛。然而,今天的中国人不应再成为那段灾难性历史的受害者。令人遗憾的是,日本政府在销毁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方面进展缓慢。一些尚未被发现和处置的化学武器,随时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与日方就日本在华遗弃化武问题进行谈判。最初,日本政府试图掩盖化学武器的发展和使用历史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工作,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毒气弹出土,日方不得不“公开合作”。只是这种“合作”并不总是幸福的。

有关资料显示,1999年7月,日本政府在《关于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备忘录》中明确表示,将真诚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销毁责任。武器”。计划于今年4月完成。根据规定,日方为废弃化学武器的处置和销毁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和设备。中国做出让步,同意不将发现的化学武器归还日本,而是在中国销毁。

然而,直到现在,中国封存的数万枚毒气弹还没有被销毁。日本外务省宣布已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申请将销毁工作推迟到 2012 年 4 月。销毁遗留化学武器同样缓慢的是对中国受害者的赔偿。为了获得法律赔偿,许多受害者及其家属甚至不远千里远赴日本提起诉讼。他们所花费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可想而知。日本留下的化武散落在中国人中间,主要分布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很多受害者甚至没有经济能力去东京提起诉讼。

遗憾的是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工作,日本政府缺乏诚意。即使给予一些补偿,也会被“慰问金”所取代。赔偿”是必须在法律责任基础上履行的义务。后者不仅是法律约束下的强制性,还意味着追究战争的法律责任和战争遗留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回避“赔偿”二字。当然,这不是无用的文字游戏,而是故意逃避对此次事件引发的日本侵华战争的责任。

日本侵华遗留化学武器仍在中国部分地区对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日方应充分关注日军侵华遗留化武案,切实履行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有关备忘录中的承诺和责任,赔偿所有受害者,销毁中国境内的化武尽早。所有剩余的化学武器。 (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