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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高铁抽电子烟被拘5天,专家呼吁纳入控烟条例

中新网北京10月11日电(韦香惠)长期游走在禁烟边缘的电子烟,在一些公共场所已经明确被禁。近日,有网友发布G689次高铁上有乘客在吸电子烟的视频。10月8日,12306客服回应媒体称,高铁上可以携带电子烟,但不能抽,高铁上抽烟被发现或触发烟雾报警器将送警方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担负刑事责任。

近年来,各地陆续发布升级版“禁烟令”,明确电子烟也在公共场所禁烟之列。有专家表示,公共场所禁吸电子烟不应该成为法律上的模糊地带。

高铁动车抽电子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多地铁路公安部门曾通报过乘客在高铁动车抽电子烟,原因多为意识不到电子烟会对列车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据长沙晚报报道,今年2月6日,长沙铁路公安查获两起旅客在车厢厕所内吸电子烟并引发烟雾报警事件。面对民警询问时,两名旅客均表示自己抽的是电子烟,并认为不会影响高铁正常运行。

今年2月,蚌埠铁路公安处淮南南站派出所接到列车工作人员报警,一名旅客因在高铁列车上吸电子烟导致列车烟雾报警装置报警,该趟列车由时速300公里降至时速230公里运行。该旅客被铁路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铁路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车厢内安装的烟雾报警装置与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相连,一旦检测到烟雾,列车就会自动降速甚至紧急制动停车。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在高铁列车上或列车的其他禁烟部位吸烟的,将会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将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多地已把电子烟纳入控烟条例

近年来,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的呼声正越来越大,各地相继出台措施加大电子烟监管。

今年上海两会上,上海市人大代表孙军建议在《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控烟条例》)中增加条款,明确规定“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

2019年10月1日,深圳发布的《深圳控烟条例》就已将电子烟列入控烟范围。同年12月,深圳市控烟办发布新版控烟标识,首次增加电子烟图标。

2021年,据人民网报道,海南、重庆以及辽宁大连、浙江杭州、河南郑州、广东深圳、广西南宁、海南、重庆等地已把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使用电子烟,并对场所、标志、罚款金额作出明确规定。

大连和重庆还明确指出,禁止在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火车、船舶、民用航空器等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吸烟(含电子烟)。

专家呼吁立法明确公共场所禁吸电子烟

今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电子烟国标”)正式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表态,国标实施后,该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构建“线上清理、线下管控、全链覆盖、联合治理”的市场监管体系。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认为,电子烟国标是电子烟加入“控烟”的第一步。“公共场所不可以吸电子烟,这不应该成为法律上的模糊地带。”他说。

“关于公共场所吸电子烟的投诉有很多,处理起来也有难度。”张建枢表示,一方面,使用者存在认识误区。有人认为电子烟不是烟,不在禁烟范围内。另一方面,电子烟有隐蔽性,人们不容易察觉谁携带或者谁在吸,导致取证较难。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向中新网介绍,电子烟监管的直接依据是《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其中第六十五条规定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实施条例的上位法是《烟草专卖法》。

“高铁禁止吸烟主要出于安全的考虑,包括卷烟、电子烟在内的各种雾化设备都不能用,所以并不仅仅禁止吸烟。”夏海龙提到,公共场所各分管部门可以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实施禁烟,但现实中具体执行到位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