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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港警正追查 “爆眼女”是否参与暴动,一旦有证据将发通缉令

【环球网综合报道 记者赵友平】前年“修例风波”期间,身处现场的女义务急救员“K”(一些港媒后称其为“爆眼少女”)突然右眼受伤淌血,暴力示威者群起指责警方发射布袋弹导致其眼球爆裂,但伤者一直拒绝公开受伤情况,真实伤势成谜。今日(25日)的香港《星岛日报》称已获得消息,警方早已取得其医疗报告,虽未能完全确定伤势因何造成,但据了解其眼球及内部组织未有严重受损,警方正追查她曾否参与暴动,一旦有相关证据将发出通缉令。

报道称,“爆眼少女”已于去年9月离港赴台,她在机场拍摄的照片,显示其眼球完好。前年8月11日晚,身处弥敦道近尖沙嘴警署暴力示威现场的女义务急救员“K”右眼突被异物击中,血流如注,示威者纷纷指责警方以布袋弹击伤她,更指其眼球爆裂,视力终身受损,事后她曾在“民间记者会”录像片段露面,但以纱布遮盖右眼及戴上太阳眼镜。警方为查明真相主动取得法庭手令,成功向医管局索取其医疗报告。

《星岛日报》称,已获得消息,医疗报告内容中对其伤势虽没有结论,但据了解,其眼部伤势不严重,亦没有“爆眼”或伤及眼球和内部组织,主要是眼睛周边位置受创,视力没受到严重损害。至于如何造成受伤亦没法肯定,有可能是其他硬物造成。

据悉,“K”受伤后在伊利沙伯医院留医约一星期便出院,不久已康复,她曾申请司法复核,阻止警方取医疗报告被拒后,再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上诉,及至上月被驳回,须支付警方讼费。

报道称,但这位拒绝透露伤势的“爆眼少女”,原来早已康复离港赴台。24日香港《东方日报》称,“K”去年9月30日乘坐航班前往台湾,登机前有数名亲友抵达机场送别,可见她戴着口罩,右眼没有纱布遮掩,双目没有明显伤痕,又一度低头看手机,视力似乎良好,她其后登上客机赴台。由于“K”从未被拘捕,所以她可自由出境。

报道提及,据了解,有29人因参与前年“8‧11”暴力示威、涉嫌触犯“参与暴动”被警方拘控,案件将分为三部分,排期至今年11月至明年2月开审。报道援引消息称,警方对“K”的刑事调查仍未结束,包括她当日中否涉嫌触犯暴动或其他罪行,若有进一步证据指她涉嫌违法,将征询律政司意见,不排除发出通缉令。

此外,“K”受伤后两天,示威者在机场发起暴力集会,也有网友发起“Eye4HK(掩眼行动)”,鼓动公众上传手遮右眼的自拍照,连串暴力示威还有人展示“黑警还眼”等标语。《星岛日报》援引消息称,警方锲而不舍调查是否有“黑暴”势力有组织地串谋隐瞒“K”的伤势,并散播谣言煽动群众仇警情绪,再发动连串暴力示威,图谋推翻政府,若追查到相关证据,将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