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新闻

男子贩卖毒品原料,两个妹妹和女友一起上阵帮忙洗钱

林某永贩卖1875kg麻黄素供他人制造毒品贩卖,其两位妹妹和女友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及收益,依然帮忙转移资金、购房代持、投资等,每人涉案金额都过千万……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6个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提到了这起家族化洗钱犯罪案例。

“漂白”毒品犯罪收益

两位妹妹和女朋友忙投资

2011年,林某永贩卖1875千克麻黄素给蔡某璇等多人,供其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180千克。其妹林某娜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及收益,仍帮助哥哥林某永购买两套房产代持、投资经营公司,并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共计1743万余元。此外,林某娜三次为林某永窝藏毒赃,保管、转移毒赃共约2460万元。

林某永另一位妹妹林某吟也在帮哥哥洗钱,方式大同小异,涉案金额1150万元。林某吟使用林某永提供的350万元,注册成立雅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将上述注册资金用于公司经营;此外,林某吟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多次接收林某永转入资金共800万元,之后按林某永指示转账给他人7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发放雅某公司员工工资共计100万元。

不仅如此,林某永的女朋友黄某平帮助男友将违法所得用于购房、投资,并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共计1719万余元。据了解,黄某平接收男友转账或交予的现金共计1519万余元,之后转账至双方亲友账户、用于消费支出、购买理财产品,以及支付以女友名义购买的一套深圳房产的首付款。

三人均因洗钱罪获刑

检察机关:同步惩治上下游犯罪

2014年8月19日,广东省公安厅将本案移送起诉。2014年9月25日,广东省检察院指定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佛山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娜、林某吟、黄某平等人明知林某永提供的资金是毒品犯罪所得及收益,仍使用上述资金购买房产、土地使用权,投资经营酒行、车行,提供本人和他人银行账户转移资金,构成洗钱罪。同时,林某娜帮助林某永保管、转移毒品犯罪所得的行为,构成窝藏、转移毒赃罪。

2015年3月30日,佛山市检察院依法对林某娜以洗钱罪,窝藏、转移毒赃罪,对林某吟、黄某平等以洗钱罪提起公诉。2016年10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林某娜犯洗钱罪,窝藏、转移毒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林某吟、黄某平等人犯洗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4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没收违法所得。宣判后,被告人均提出上诉。2019年1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穿透隐匿表象,准确识别利用现金和‘投资’清洗毒品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本质。”该案的典型意义提到,毒品犯罪现金交易频繁,下游洗钱犯罪也大量使用现金,留痕少、隐匿性强。将毒品犯罪所得及收益用于公司注册、公司运营、投资房地产等使资金直接“合法化”,是上游毒品犯罪分子试图漂白资金的惯用手法。办案当中要通过审查与涉案现金持有、转移、使用过程相关的证据,查清毒资毒赃的来源和去向,同步惩治上下游犯罪。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实施,“自洗钱”行为将单独构成洗钱罪,对于遏制洗钱及上游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追诉洗钱犯罪力度。强化一案双查,办理上游犯罪,必须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在引导侦查取证时,注重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追查涉案财物实际去向和洗钱线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过程中,综合运用立案监督、追加补充起诉等职能,持续加大追诉洗钱犯罪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