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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一环卫工将垃圾倒入“河沟”?环卫工道歉并赔偿,已被调离工作岗位

2月20日,在今日头条、抖音、微信等平台,一则“环卫工将垃圾倒入河沟”的短视频迅速发酵,由于其上明确标有“2月19日 保定”字样,引起保定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为了解事情真相,记者专门做了调查采访。

事件回放

视频中环卫工将垃圾倒进水坑,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在某短视频平台《今日国土新闻频道》内,记者见到了这条短视频。

在短短7秒左右的视频里,一位身着橘黄色服装的环卫工,将一袋明显已经收拾好的垃圾,倒进了一处水坑内。左手抖落袋中的垃圾,右手则握着长棍将垃圾捅到坑内。视频中,“一边保护环境,一边破坏环境?”的问题,引起网友强烈反响。

短视频平台上,网友“兰”评论:“这种现象重罚!”网友“露露”留言:“放到专门的附近的垃圾桶里,别往河里倒,这样做污染了河水环境,又造成非常大的污染,得不偿失。”

如是这般的评论,在其他平台也有很多。网友“干么年”留言相对客观:“这个地方是一个刚刚废弃鱼坑,就是花钱钓鱼的坑。位置在东三环和东风路交叉口的西北角,银定庄村南。因为这个村去年拆迁了,所以这个鱼坑也就不能营业了。不管是鱼坑还是河沟,她的做法都不妥当,但是大家都不要把事态搞得太大。”

记者调查

“河沟”为即将废弃鱼坑,环卫工称曾因垃圾问题与鱼坑管理者多次交涉

视频中环卫工所属的鼎辰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段经理告诉记者,20日事情发酵后,他先后到事发地、派出所、当事环卫工苏某家里了解事情经过。

原来,视频中的环卫工苏某已经60岁,入职一年多来负责东风路东二环到东三环路段卫生。

“经过我们调查,首先视频中的那个坑,不是河沟也不是河道,而是银定庄村一个拆迁废弃的鱼坑。其次,在这件事情发生前,鱼坑管理方就与环卫工有一定的摩擦。这个位于东风路北侧、银定庄村南的鱼坑,以前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垂钓游玩,垂钓人员和游玩者经常在路边倒垃圾,还有人把垃圾扔到附近的绿化带,给苏某增加了不小的工作负担。为此,苏某没少跟鱼坑管理人员交涉,但乱扔垃圾现象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段经理称,事发当天,苏某看到废弃鱼坑临近公路一侧有部分飘浮垃圾,担心会污染马路,就延伸进行清理,并将鱼坑范围内捡拾的垃圾倒入废弃的鱼坑。

“这里已经有段时间没人了,我以为已经废弃了,马上就会被填埋。再说这里总是有这么多垃圾,找了多次也没结果,一想到这儿就上火。鱼坑产生的垃圾,就应该由他们自行清理……”苏某这样告诉记者。

事后,鱼坑管理人员郭某要求苏某把鱼坑里的垃圾清理干净,否则不让其离开。同时,还扣了苏某的电三轮钥匙,并以环卫工把垃圾倒进鱼坑导致鱼死亡为由报警,要求给予1000元经济赔偿。

经过东金庄派出所民警协调后,苏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道歉,并现场清理了倒进鱼坑的垃圾。苏某女婿为了解决问题,瞒着她给郭某转账了300元。

对此,2月21日记者采访时,鱼坑管理者郭某表示,当天确实拍了视频作为证据,后来还是看环卫工上了岁数,这才同意300元作为赔偿。对于苏某所说经营鱼坑所产生的垃圾,郭某表示曾经设有专门的保洁人员,马路上的垃圾和鱼坑无关,苏某也没有找过他协商解决。对于视频引起轰动,郭某表示“没有料到”。

处理结果

苏某被调离岗位,市环卫部门加强警示教育

对于此事,苏某所在的鼎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给出了三条处理意见:一是当事保洁员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工作,调离原岗位。二是给予该路段保洁班长通报批评。三是给予环卫项目主管副经理通报批评。

对于苏某倒垃圾引起的舆情,市执法局非常关注。目前,该局采取了三条举措。

“一是已成立专项调查组,责成相关管理单位对环卫工人进行严肃处理,调离工作岗位。二是责成相关管理单位以此为鉴,对全体环卫工人加强教育。三是市执法局将组织各保洁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此事,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市执法局环卫部门工作人员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