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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曝出丑闻后,影视剧组、广告商只能自认倒霉吗?

一个参考:经纪人柴智屏曾透露,艺人柯震东涉毒丑闻曝光后,他返还了上亿元广告代言、戏约及活动酬劳。

最近,某女星代孕弃养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不仅多个品牌相继宣布解约,广电总局旗下期刊也发文称“不为劣迹者提供露脸机会”。

影视剧组或品牌遇见明星曝出丑闻时只能自认倒霉吗?他们还能怎么办?

艺人要赔钱吗?

近几年来,每当代言明星出现形象危机时,品牌都会第一时间撇清关系,先是发声明解约,然后撤掉电视广告和线下广告牌,尽可能消除影响。然而,请代言人花的都是真金白银,那又该怎么算?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律师徐晓丹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一般来讲,在与明星签署代言推广合同时,有经验的商家会对艺人的“艺德”做出明确且细致的约定。

比如禁止艺人吸毒、嫖娼,以及诸如发表政治敏感言论、破坏他人家庭、酒驾、斗殴等违法犯罪或不道德行为,否则将根据合同条款行使相应的合同解除权,要求其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在这类合同中,越是知名的品牌,对艺人的“艺德”便愈加看重,合同中对艺人违反相关条款的违约金便约定得越高。

徐律师认为,商家的最终目的是要督促艺人的言行合法合规、不违反公序良俗,避免对合作品牌产生不利影响。然而,即使合同约定得再完美、违约金再高,对于一些高奢品牌而言,也是不足以弥补其商业损失。

明星形象危机频发,还可能闹上法庭

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广告商请明星代言,不只是拍几张好看的广告片,更是看中了明星形象的附加价值,以此达到宣传品牌的作用。然而,近几年的实践表明,明星代言也是危机重重,一不小心还可能闹上法庭。

2015年,因为受黄海波个人丑闻影响,上海南极人公司就被台州一家服装厂告上法庭。

原来,服装厂与上海南极人公司签订合同,南极人公司授权该厂在生产保暖裤时使用南极人商标。而后,南极人品牌代言人黄海波产生负面新闻。服装厂认为这些负面报道导致该厂产品滞销,遂起诉南极人公司索赔。最后,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南极人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2.4万元。

法院指出,南极人公司有义务保证品牌代言人对品牌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因此,虽然服装厂的索赔未获支持,但依据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酌情判决南极人公司给予服装厂一定的经济补偿。

2014年,柯震东涉毒被抓。其经纪人柴智屏就曾透露,柯震东返还了上亿元广告代言、戏约及活动酬劳。

2018年,演员高云翔陷入“性侵”丑闻,致使唐德影视股价暴跌。之后,唐德影视便将高云翔及其经纪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演员聘用合同,并索赔6000余万元。

相比品牌代言,演员丑闻对影视作品的影响更难消除,并不像撤广告那么简单。柯震东涉毒后,其主演的《捉妖记》被迫换角,投资方重新投入7000万元补拍,前后投资接近3.5亿元。高云翔主演的《赢天下》也不得不换掉主演重拍,花费或超6000万元。

《大秦帝国之崛起》也曾因演员丑闻影响补拍白起戏份。邢佳栋在绿幕下拍完独角戏,再通过电脑合成,整整花了14个月,比拍整部戏的时间还长。

翟天临陷入学术造假风波后,其参演的《老中医》将其戏份全部删除。仝卓因往届生改应届生丑闻,其在《了不起的儿科医生》中的角色则被AI技术换脸成另外一个演员。

行业自律和风险机制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首次把德艺双馨写入法律,要求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2020年11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也提到,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

前段时间,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则成立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建立健全联合评议惩戒机制,共同研制对失德行为的惩戒措施。此外还将建立并动态更新行业违法失德人员清单,探索退出机制。

要想避免以及降低明星丑闻带来的影响,除了法律和规定的限制,其实还需要行业的自律,建立切实可行的风险机制。对于品牌而言,代言人可以解约,代言费可以索赔,但是对企业形象造成的影响却是不可挽回的。所以,当品牌看中明星的流量和影响力时,也更要慎重,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其丑闻可能造成的同等甚至更严重的负面影响。

对于影视行业来说,这种影响似乎更难避免。此前就有业内人士建议,行业协会建立有效机制,从电影开拍之前就在行业内部进行有效的交流和约束,监督剧组前期的保险机制、演员赔付机制。也有人建议,可以借鉴海外的“完片担保机制”,担保一部电影或电视剧集制作能够按照剧本预定时限及预算拍摄完成。

随着中国影视工业化的推进,不少业内人士呼吁这项制度在中国逐步落地,促进影视行业进入良性循环。

作者:袁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