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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盯上了钱塘江里的珍贵鱼类,警方出手了!

7月15日上午,杭州警方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剑锋4号”行动工作成效。

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护浙江“八大水系”生物多样性。今年以来,杭州警方根据省公安厅“昆仑2021”“剑锋4号”等工作部署要求,严密部署、细化责任,积极联动市农业农村局等行政主管单位,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水域、农贸市场、地下渔场不放,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执法和统一行动,对非法捕捞鳗鱼苗、电捕鱼、乱捕鱼等非法行为进行查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特别是针对近期钱塘江流域江鳗洄游时节容易引发非法捕捞犯罪特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打击方案,形成工作合力。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0余人,查扣“密网”、“电杆”等非法捕捞器具170余件。渔政部门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460余公斤,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70余艘、“绝户网”等违规网具7390余张(顶)。

行动期间,杭州警方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三级打击架构”优势,调动各分县(市)局环食药大队、派出所防区网格员与社会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一大批非法捕捞线索,破获一大批案件。

其中,钱塘分局针对钱塘江流域非法捕捞线索,经专案组缜密调查,连续破获2起使用船只通过密网非法捕捞鳗鱼苗案件,一举摧毁了涵盖“捕运销”全环节的2个犯罪团伙;萧山分局通过深入分析警情,破获一起章某某等人在萧山进化、戴村等地水域,使用电瓶、逆变器、电捕网兜等工具非法进行电捕鱼案;淳安县局从部分农庄销售大量野生鳜鱼和杂鱼的线索入手,破获一起使用禁用工具在千岛湖水域疯狂盗捕野生鱼种案。

下一步,杭州警方将继续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紧盯重点水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活动。警方呼吁: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钱塘江流域干流和重要支流是禁渔期,禁止进行一切捕捞作业。为保护渔业资源,请广大市民杜绝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性方式和“绝户网”、“电杆”等破坏性工具进行捕捞作业。

典型案例:

钱塘区“2.25”、“4.28”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鳗鱼,一直以来是杭城百姓餐桌上的滋补佳品,其苗种也被列为钱塘江的珍贵鱼类资源。每年的2月至4月,是钱塘江鳗鱼苗洄游的高峰期,也是非法捕捞鳗鱼苗违法犯罪活动的活跃期。

今年2月初,杭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钱塘江边有人使用“密网”在非法捕捞鳗鱼苗。针对该情况,杭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辖区内非法捕捞鳗鱼苗情况开展调查。

经进一步侦查,专案组民警发现,贵州籍肖某纠集了一些亲戚、朋友等人,他们长年盘踞在钱塘江边区域,平时以打零工为生。等到每年鳗鱼苗洄游季节,肖某等人就以拉网的方式,在钱塘江水域大肆非法捕捞鳗鱼苗,以谋取不法利益。

今年2月25日、4月28日凌晨,杭州警方组织150余名精干警力,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位于钱塘区的两个非法捕捞鳗鱼苗团伙分两波次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51名,现场查获鳗鱼苗3600余尾,缴获“密网”90余张,船只6艘。截至目前,该犯罪团伙已被杭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