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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首个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立敏 实习生/蔡楚萍)日前,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广州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广州市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14项主要举措,明确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要求出现实验教学安全责任事故倒查到人。

校长每学期不少于2次深入安全风险一线

据悉,《意见》是全国首个地方出台的全流程、全要素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文件,提出落实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学校及有关负责人要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各级管理人员应签订管理责任状,明确管理职责与管理范围,出现实验教学安全责任事故倒查到人。

要求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校长每学期不少于2次深入安全风险一线;开学前要全面检查并排除实验场室和仪器设备的隐患方可启用;学期末和假期前要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假期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在夏季高温高湿天气,要做好防高温、防晒、防雨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存储环境通风良好。

学校要落实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放射等危险特性做好防护,分类存储,严禁不相容的危险化学品混放。

每学期组织至少一次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意见》指出,要强化生物安全管理。设立动物实验场所使用实验动物进行科学研究、实验和检测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应用实验动物进行医疗卫生、药品等科研、实验的,应当使用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动物,并且在具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实验室应加强全流程规范管理,防控人畜共患病。

要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各学校编制、动态完善并根据情势变化适时修订不同风险类型的实验室应急预案。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整合应急资源,加强与学校周边的救援力量的联动。每学期应组织不少于一次实验室安全为主题的应急演练,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全面分析实验室安全事故。

《意见》要求强化督查,严格执法,用好多种形态抓细抓实监督执纪问责追责,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和落实奖惩机制。